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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心理咨询预约管理规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08 08:25:0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 (中发〔200416)和《教育部 卫生部 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让有心理咨询需求的学生了解我校心理咨询室的预约方式及流程,同时规范我校心理咨询工作,使心理咨询能够有序、高效的进行,现制定《学生心理咨询预约管理规定》,具体如下:

一、预约方式

1现场预约:来访者本人到咨询办公室提出预约申请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

   预约地点:社湾校区学生服务中心

              官塘校区学生服务中心

2电话预约:来访者致电咨询室进行预约

1)要预约的学生可拨打预约室电话:社湾校区315652524小时),3156110,官塘校区315911024小时)。预约时需将自己的姓氏(如实在不愿意暴露身份,可以化名)、二级学院、专业、期待咨询时间和地点、拟预约咨询老师告知值班的老师或当天值班的学生助理。

2)接到预约电话,值班老师或学生助理在值班登记表“预约情况”一栏注明学生期待咨询时间和地点、预约学生的姓氏(如实在不愿意暴露身份,可以化名)、二级学院、专业、来电时间,拟预约咨询老师等信息,值班老师或学生助理电话通知相应咨询老师按时咨询;如相应咨询老师在学生期待咨询时间不便,则由咨询老师自行与预约学生进一步沟通具体的时间和地点。

3网络预约:来访者可通过易班网络平台进行预约

二、咨询地点

1社湾校区心理咨询室的地点在坡上海纳楼二楼206、学生服务中心一楼103

2、官塘校区心理咨询室的地点在T1-B304

三、预约注意事项

1、学生需经过预约才能咨询,心理咨询室原则上只接待已预约的来访者。

临时需要咨询、或不愿意通过预约方式确定咨询关系的学生,可以到学生服务中心寻求心理咨询。咨询老师将按照预约时间优先安排的原则,为学生提供日常心理咨询服务。

2、预约时请与心理咨询老师或当天值班的学生助理约定咨询的具体时间和所要咨询的问题,首次咨询时请尽量提供真实、有效信息,并提供正确的联系方式。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会遵守职业道德,保护您的隐私。

3、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根据预约信息进行合理安排,并及时通知来访学生具体咨询时间。

4、咨询时间确定后,老师、学生应准时赴约,确保心理咨询有一个良好开端。每次心理咨询大约50分钟。咨询时咨询员会在心理咨询室门口挂上“正在咨询中”的牌子,保证咨询时不受干扰。

5、在一次咨询结束时,可预约下一次咨询的时间。

6、如果在预约的时间里不能赴约,请提前24小时以上退约。退约方式同预约方式,电话进行取消,取消电话同预约电话:社湾校区315652524小时),3156110,官塘校区315911024小时)。

7、在咨询时间开始后15分钟内保留来访学生的预约时间,咨询结束时间不顺延。有事先说明的,迟到15分钟以上,取消本次预约,请重新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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